民事訴訟法 第 60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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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民事訴訟法第608條還能用嗎?
不能,102年已刪除
民事訴訟法第608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監護宣告(舊稱禁治產)相關事件自家事事件法施行後改依家事非訟程序處理,程序費用負擔請查家事事件法與非訟事件法,勿再引用本條。
深度解讀
這條原本規範撤銷禁治產宣告之訴(後改為監護宣告)的程序費用誰負擔。民國102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後,監護宣告事件整批從民事訴訟程序移到家事非訟程序,本條使命結束。今天處理監護宣告相關費用,請直接看家事事件法與非訟事件法。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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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有 5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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