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607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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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607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監護宣告抗告程序改由家事事件法規範。
Q · 民事訴訟法第607條還有效嗎?
民事訴訟法第607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本規定駁回監護宣告(舊稱禁治產)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及抗告法院程序準用規定。民國101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後,監護宣告事件全面非訟化,本條內容由家事事件法相關規定接手,故予刪除。
白話解讀
本條原規定駁回監護宣告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並規定抗告法院程序之準用規定。民國 102 年家事事件法施行後,監護及輔助宣告全部非訟化,本條規範內容由家事事件法接手,因此刪除。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607條為已刪除條文。其原規範駁回監護宣告聲請裁定之抗告程序,於民國102年配合家事事件法施行而刪除,相關規範現由家事事件法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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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民事訴訟法第607條是什麼?▾
已刪除條文,原規範駁回監護宣告聲請裁定之抗告程序,民國102年配合家事事件法施行刪除。
Q2民訴607條什麼時候刪除的?▾
民國102年(2013)刪除,配合家事事件法將監護宣告事件全面非訟化。
Q3監護宣告抗告程序現在規定在哪?▾
規定在家事事件法,原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已隨非訟化刪除。
Q4禁治產宣告跟監護宣告是同一件事嗎?▾
監護宣告是禁治產宣告的新名稱,民法98年修正後改用監護宣告。
Q5對監護宣告裁定不服現在怎麼救濟?▾
依家事事件法提起抗告,而非依已刪除的民訴第607條。具體程序請查家事事件法相關章節。
Q6查到引用民訴607條的舊文件怎麼辦?▾
該條已失效,應改對照家事事件法現行規定,舊文件僅供沿革參考。
Q7怎麼確認一條法條是否已刪除?▾
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該條,刪除條文會顯示「(刪除)」並可查沿革。
Q8監護宣告事件要去哪個法院?▾
依家事事件法由少年及家事法院(或地方法院家事庭)管轄,非依舊民訴規定。
Q9民事訴訟法 vs 家事事件法 處理監護宣告差在哪?▾
舊制走民訴訴訟程序,家事事件法施行後改走非訟程序,程序更簡便,民訴相關條文已刪除。
Q10條文刪除 vs 條文修正差在哪?▾
刪除是規範整個移除(多因移至他法),修正是內容更動條號仍在。607條屬前者。
Q11監護宣告 vs 輔助宣告差在哪?▾
監護宣告針對完全不能辨識意思者,輔助宣告針對能力顯有不足者,兩者皆已非訟化。
Q12已刪除條文還有引用價值嗎?▾
僅有沿革與歷史解釋價值,不能作為現行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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