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 第 31 條(分配表之作成與交付閱覽)
因強制執行所得之金額,如有多數債權人參與分配時,執行法院應作成分配表,並指定分配期日,於分配期日五日前以繕本交付債務人及各債權人,並置於民事執行處,任其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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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強制執行法第 31 條規定,多數債權人參與分配時,執行法院須作成分配表,並於分配期日五日前交付債務人及各債權人閱覽。
Q · 拍賣完房子有好幾個債權人搶,誰分多少誰決定?
依強制執行法第 31 條,當多數債權人參與分配時,執行法院須作成分配表,列明各債權人分得金額、計算依據與優先順序,並於分配期日五日前以繕本交付債務人及各債權人,同時置於民事執行處供閱覽。這五日是你核對自己有沒有被少算、對方有沒有被多算的唯一法定審閱期間。
白話解讀
一個欠債的人名下只有一棟房子,但欠了五個人的錢。房子拍賣了,拿到了八百萬。五個人加起來要一千兩百萬。誰先拿?誰拿多少?這就是分配表要解決的問題。執行法院必須做一張表,白紙黑字列出每個債權人分到多少、計算依據是什麼、有沒有優先權。然後在分配的日子之前五天,把這張表的副本交給所有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時放在法院讓任何人都能來翻。五天不長,但這五天是你審查自己有沒有被少算、對方有沒有被多算的唯一窗口。錯過這五天不看表,等到分配日當天才發現問題,你的處境會困難很多。
法律定性
強制執行法第 31 條為分配程序的核心規範,要求執行法院在多數債權人參與分配時作成分配表,載明各債權人受償金額與順序,並於分配期日五日前交付當事人及置於民事執行處閱覽,確立分配的透明性與程序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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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分配表是什麼?▾
執行法院列明各債權人分得金額與順序的計分板,是你知道自己實際能拿多少的那一刻。
Q2分配表什麼時候會收到?▾
依強制執行法第 31 條,須在分配期日五日前以繕本交付債務人及各債權人。
Q3分配表寄來看不懂怎麼辦?▾
重點看三件事:自己分到多少、有沒有不認識的債權人、利息計算基準日對不對。
Q4分配表有錯怎麼提異議?▾
分配期日前或當日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未獲採納者 20 日內提分配表異議之訴。
Q5錯過五天沒看分配表還有救嗎?▾
分配期日當天到場仍可聲明異議;法院未依規定交付者程序有瑕疵,但事後救濟成本高。
Q6分配表上有不認識的大額債權怎麼辦?▾
是假債權警訊,分配期日前對該筆聲明異議,法院會先提存爭議金額。
Q7分配表異議和分配表異議之訴差在哪?▾
前者是程序內口頭/書狀聲明,後者是未終結後 20 日內提起的獨立民事訴訟。
Q8分配表的利息怎麼看?▾
核對利息起算點(起訴日/催告日/到期日),差幾天可能差數萬元,是最常出錯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聲明異議 | 分配表異議之訴 |
|---|---|---|
| 性質 | 分配程序內的程序行為 | 獨立的民事訴訟 |
| 時點 | 分配期日前或當日 | 異議未終結後 20 日內 |
| 費用 | 無裁判費 | 依爭議金額繳裁判費 |
| 依據 | 強制執行法第 39 條 | 強制執行法第 41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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