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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強制執行法 第 92 條(第一次減價拍賣未能拍定時之處置)

再行拍賣期日,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於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者,準用前條之規定;如再行拍賣,其酌減數額,不得逾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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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強制執行法第 92 條規定法拍第二次減價,每輪酌減不得逾減定底價二成,理論最低約原價 64 折。

Q · 法拍屋第二次減價最多能再打幾折?

依強制執行法第 92 條,再行拍賣若無人應買或出價未達減定底價,準用前條再次減價,但每輪酌減不得逾「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百分之二十。因此第二輪是以第一次已減價後的底價為基準再砍兩成,而非以原始底價計算,理論最低約為原始底價的 64%。

白話解讀

投資法拍屋的人都在心裡算一個數字:64%。一間底價一千萬的房子,第一次流標後法院最多打八折(降到八百萬),第二次流標再打八折(降到六百四十萬)。這條規定的就是第二輪折扣的天花板。每一輪減價「不得逾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百分之二十」,意思是以上一輪已經減過的價格為基準再砍兩成,不是以原始底價為基準。這個「複利式打折」的結構,讓法拍屋的價格有一條明確的底線,不會無限往下掉。對債務人來說,這是你的財產不會被賤賣的最後防線。對想撿便宜的買家來說,這是你能拿到最大折扣的數學極限。而對債權人來說,如果這一輪還是沒人要,你可以用這個底價直接承受(搬走),或者等第三輪,但你的等待有代價。

法律定性

強制執行法第 92 條為不動產法拍的第二次減價拍賣規範。當再行拍賣仍無人應買、或最高應買價未達減定之最低價額時,準用前條程序再次酌減底價,且酌減數額不得逾減定最低價額百分之二十,使法拍價格的下降幅度有明確上限,形成複利式打折結構。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原始拍賣底價(元)減價輪次(1 或 2)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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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法拍屋最多可以拍幾次?每次都會降價嗎?

最多經過兩次減價拍賣(第91條第一次、第92條第二次),之後若仍無人買也無債權人承受,進入第95條特別變賣程序(三個月公告期)。每次減價最多砍兩成,理論最低約原價的64%。實務上多數好物件在第一次減價就被搶走,撐到第二次減價的常有產權糾紛、占用問題或其他瑕疵。

Q2我想買法拍屋,什麼時候出手最划算?

看物件條件。乾淨物件通常第一拍就成交,沒有等的空間;有瑕疵的物件可能到第二次減價還流標,價格更低但風險更高。出手時機不是最便宜的時候,而是你能承受的風險與價格交叉的那個點。可關注拍賣筆錄判斷競爭強度。

Q3法拍屋第二次減價怎麼算?

依強制執行法第92條,第二次減價以第一次已減價後的底價為基準再砍兩成,而非以原始底價計算。一千萬的房子第一次減為八百萬,第二次以八百萬為基準減兩成為六百四十萬,約原價的64%。

Q4強制執行法92條是什麼?

規範不動產法拍第二次減價拍賣,每輪酌減不得逾減定底價二成,設定法拍價格下降天花板。

Q5什麼是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

指上一輪已減價後重新核定的底價,本條兩成減幅上限即以此金額為計算基準。

Q6減定底價二成上限跟一般打折差在哪?

是複利式而非累加:第二輪以第一輪結果為基準再減,比直接打六折多保留約四個百分點價值。

Q7法拍屋減價底價怎麼推算?

原始底價×0.8為第一次減價底價,再×0.8為第二次減價底價,約原價64%。

Q8想撿法拍便宜該怎麼判斷出手時機?

查減價輪次與拍賣筆錄判斷競爭強度,乾淨物件第一拍出手,瑕疵物件評估風險再決定。

Q9債權人怎麼聲明承受不動產?

於拍賣期日終結前向法院聲明,以減定底價承受抵償債權,並準備補繳超過分配額的差額。

Q10怎麼避免買到有問題的法拍屋?

查閱拍賣公告與筆錄確認有無占用、產權糾紛、點交困難,撐到第二次減價流標的物件尤須查核。

Q11第一次減價 vs 第二次減價差在哪?

第一次依第91條以原始底價減兩成;第二次依第92條以減定底價再減兩成,基準不同。

Q12減價拍賣 vs 特別變賣哪個更便宜?

特別變賣(第95條)維持末次減價底價,不再強制遞減,價格不一定更低但有三個月應買期。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first_reductionsecond_reductionspecial_sale
法源第91條第92條第95條
底價計算基準原始拍賣底價減定後底價再減末次減價底價
每輪最大減幅不逾二成不逾減定底價二成公告承買無強制再減
理論累積折扣約八折約六四折維持六四折底價
後續程序流標進第二次減價流標進特別變賣三個月應買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事執行法 第60条第3項(買受可能価額=売却基準価額の8割)
🇰🇷 韓國민사집행법 제119조·민사집행규칙(재매각 시 최저매각가격의 저감)
🇨🇳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26條(流拍後降價每次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
🇩🇪 德國ZVG §§ 74a, 85a(5/10・7/10 Wertgrenzen bei der Zwangsversteigerung)
🇫🇷 法國Code des procédures civiles d'exécution(baisse de la mise à prix après carence d'enchères)
🇺🇸 美國州法上的 judicial foreclosure / sheriff's sale 與 upset price 制度(無統一聯邦底價遞減規則)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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