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4 分鐘4 分鐘4 分

非訟事件法81檢查人之報酬

快速跳轉

法院得就信託財產酌給檢查人相當報酬;其數額由法院徵詢受託人意見後酌定之,必要時,並得徵詢受益人、信託監察人之意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非訟事件法第 81 條規定,信託檢查人報酬由法院從信託財產酌給,金額須先徵詢受託人意見後由法院酌定。

Q · 聲請法院查信託,檢查人的報酬誰出?

從信託財產扣,法院酌定

依非訟事件法第 81 條,信託檢查人的報酬不是聲請人自掏腰包,也不是檢查人義務奉獻,而是由法院從「信託財產」中酌給相當數額。金額須先徵詢受託人意見後由法院酌定,必要時並得徵詢受益人、信託監察人。實質上這筆成本會反映在受益人能拿到的信託利益上,財產越小佔比越重。

白話解讀

願不願意當信託檢查人去得罪人查帳?沒人想做白工。這條解決的就是「誰付錢」的問題:法院可以從信託財產裡撥一筆相當的報酬給檢查人。錢從哪裡來很關鍵,不是聲請人自掏腰包,也不是檢查人義務奉獻,而是出自被檢查的那筆信託財產本身。金額不是法院拍腦袋定,而是要先徵詢受託人的意見,必要時還要問受益人、信託監察人。這個設計藏著一個對受益人不太舒服的真相:你聲請查信託、想抓出問題,但檢查人的報酬最後是從你的信託財產扣掉的。換句話說,查帳不是免費的午餐,啟動監督機制前,先想清楚這筆成本值不值得。

法律定性

非訟事件法第 81 條為信託檢查人報酬之法律依據,指法院得就受檢查之信託財產,酌給檢查人相當報酬,其數額應於徵詢受託人意見後由法院酌定,必要時並得徵詢受益人及信託監察人之意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聲請法院查信託,檢查人的錢要我出嗎?

不是你個人出,而是依第 81 條由法院從「信託財產」中酌給相當報酬。但要留意:信託財產的最終受益人往往就是你,所以這筆成本實質上仍會反映在你能拿到的信託利益上。聲請前先粗估信託財產規模,財產越小報酬佔比越重,務必算清楚這筆監督成本值不值得。

Q2檢查人報酬的金額誰說了算?我有沒有意見表達的機會?

由法院酌定,但法院定之前「應徵詢受託人意見」,必要時還會徵詢受益人、信託監察人的意見。受託人一定有表達機會,受益人與監察人則視法院認定的必要性而定。如果你是受益人又怕報酬被定太高,別只等法院問,主動具狀陳明意見,把自己推進「必要時徵詢」的範圍。

Q3聲請查信託要花多少錢?

主要成本不是規費而是檢查人報酬,依第 81 條從信託財產扣除。信託財產越小報酬佔比越重,聲請前務必估算成本是否划算。

Q4信託檢查人報酬金額誰決定?

由法院酌定,但法院定之前必須先徵詢受託人意見,必要時還會徵詢受益人、信託監察人,相關人有正式表達機會。

Q5小額信託值得聲請查帳嗎?

要先算成本效益。報酬從信託財產扣,財產不大時可能侵蝕受益人利益,建議比較預期追回金額與報酬高低再決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this_articlealt_article_1alt_article_2
規範重點信託檢查人報酬之酌給與徵詢(§81)選任檢查人裁定不得聲明不服(§79)信託檢查人準用公司檢查人程序(§80)
相關人參與法院須徵詢受託人,必要時及受益人、信託監察人意見對選任結果不得聲明不服依公司檢查人規定行使職權
成本歸屬報酬由信託財產負擔

this_article

規範重點
信託檢查人報酬之酌給與徵詢(§81)
相關人參與
法院須徵詢受託人,必要時及受益人、信託監察人意見
成本歸屬
報酬由信託財產負擔

alt_article_1

規範重點
選任檢查人裁定不得聲明不服(§79)
相關人參與
對選任結果不得聲明不服
成本歸屬

alt_article_2

規範重點
信託檢查人準用公司檢查人程序(§80)
相關人參與
依公司檢查人規定行使職權
成本歸屬

立法沿革 4

(0530515 制定)

公司法所定公司解散命令事件,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院為裁定前,應訊問利害關係人。

(0580822 全文修正)

公司法所定公司解散命令事件,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院為裁定前,應訊問利害關係人。

(0610829 全文修正)

公司法所定由法院處理之公司事件,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公司解散命令事件,法院為裁定前,應訊問利害關係人。

(0940118 全文修正)

法院得就信託財產酌給檢查人相當報酬;其數額由法院徵詢受託人意見後酌定之,必要時,並得徵詢受益人、信託監察人之意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信託法中關於檢查人得否受有報酬及其數額如何核定,亦乏明文。因信託事務之檢查與公司解散事務之檢查性質相近,惟於此若採取準用方式,恐適用上將因準用之結果不明確而有爭議,故以直接規定為宜。又檢查人之報酬,由法院就信託財產酌給之,較為公允,惟是否酌給報酬,屬於法院之職權,應由法院裁量決定,爰依此意旨訂定本條前段。而為求取得判斷報酬數額之資料,原則上由法院徵詢對信託事務之繁簡最為明瞭之受託人之意見後,斟酌決定,但如認為有必要,並得徵詢受益人、信託監察人之意見,較為周延,爰依該意旨訂定本條後段。

  • 報酬名詞
  • 受益人名詞
  • 監察人名詞
(0530515 制定)

公司法所定公司解散命令事件,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院為裁定前,應訊問利害關係人。

(0580822 全文修正)

公司法所定公司解散命令事件,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院為裁定前,應訊問利害關係人。

(0610829 全文修正)

公司法所定由法院處理之公司事件,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公司解散命令事件,法院為裁定前,應訊問利害關係人。

(0940118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信託法中關於檢查人得否受有報酬及其數額如何核定,亦乏明文。因信託事務之檢查與公司解散事務之檢查性質相近,惟於此若採取準用方式,恐適用上將因準用之結果不明確而有爭議,故以直接規定為宜。又檢查人之報酬,由法院就信託財產酌給之,較為公允,惟是否酌給報酬,屬於法院之職權,應由法院裁量決定,爰依此意旨訂定本條前段。而為求取得判斷報酬數額之資料,原則上由法院徵詢對信託事務之繁簡最為明瞭之受託人之意見後,斟酌決定,但如認為有必要,並得徵詢受益人、信託監察人之意見,較為周延,爰依該意旨訂定本條後段。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非訟事件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非訟事件法第 81 條規定:「法院得就信託財產酌給檢查人相當報酬;其數額由法院徵詢受託人意見後酌定之,必要時,並得徵詢受益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非訟事件法第 8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非訟事件法第 8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4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