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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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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民間之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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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法
第 3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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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之
公證人
及其助理人,不得為居間介紹貸款或
不動產
買賣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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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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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公證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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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法院之公證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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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民間之公證人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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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公證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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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認證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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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公證費用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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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公會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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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罰則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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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附則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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