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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公證法 第 94 條

公證人交付公證書正本時,應於該公證書原本末行之後,記明受交付人之姓名、事由及年、月、日,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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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證法第 94 條規定公證人交付正本時須於原本末行之後記載受交付人姓名、事由及日期並簽名,建立稽考機制。

Q · 公證書正本怎麼驗真偽?

依公證法第 94 條,公證人交付公證書正本時必須在原本末行之後記載受交付人姓名、事由及日期並簽名。爭議發生時調閱原本記載與正本比對,即可確認該份正本是否合法交付。公證書原本依規定保存至少 25 年,期間隨時可請求調閱比對。

白話解讀

你拿到一份公證書,可能以為「正本」就是那張漂亮的紙本身。其實正本後面藏著一段你看不到的紀錄:公證人在「原本」(留在公證機關那份)的末行之後,會寫下「我把正本交給了誰、為了什麼事、哪一天」並簽名。這段紀錄不是裝飾,是日後爭議的稽考線索。誰拿走了什麼版本的正本,公證機關的檔案裡白紙黑字。當有一天有人拿著一份「正本」出來主張權利,這條紀錄就是判斷真偽和歸屬的關鍵。對你來說,意義是:公證書正本不是隨便影印就有效力的東西,每一份正本的去向都被記錄在案,這也是為什麼正本遺失了不能隨便補發。

法律定性

公證法第 94 條為公證書正本交付記載規範,規定公證人交付正本時須於原本末行之後記明受交付人之姓名、事由及年月日並簽名,建立公證書正本流通的稽考機制與真偽驗證基礎。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證書正本不見了能補發嗎?

原則上可以,但不是隨便補。公證機關會根據原本上已做的 94 條記載確認你過去取得過幾份正本,再依公證法第 95 條的程序審核補發。實務上會要求你說明遺失情況、提出身分證明,有時還要登報聲明作廢。補發的正本上會註記「補發」字樣,這在某些用途上(例如海外承認)可能被要求進一步說明。

Q2公證書正本和繕本、影本差在哪?

正本是公證人正式作成、可以對外主張完整效力的版本,交付時依公證法第 94 條在原本上做記載。繕本、影本、節本依第 95、96 條規定,是給請求人或利害關係人參考用的副本,效力上有差別。重要的法律行為(不動產登記、遺囑執行、強制執行名義)通常需要正本,副本不行。如果你只是要備份留檔,影本就夠用;要拿去辦理重大法律手續,一定要正本。

Q3公證法第 94 條規定什麼?

規定公證人交付公證書正本時,必須在原本末行之後記明受交付人姓名、事由及年月日並簽名,建立稽考機制。

Q4公證書原本和正本差在哪?

原本是公證機關永久保存的權威版本,正本是流通到當事人手上具完整法律效力的版本,兩者透過 94 條記載連結。

Q5公證書正本可以無限影印嗎?

不行。每份合法正本都需公證人交付並做 94 條記載,自行影印的版本不具正本效力。

Q6什麼是公證書末行記載?

公證人在公證書原本最後一行之後所為的稽考紀錄,內容含受交付人、事由、日期、公證人簽名。

Q7公證書正本真偽怎麼驗證?

聯絡作成機關調閱原本 → 提身分與利害關係證明 → 比對末行 94 條記載 → 取得稽考結果。

Q8公證書正本不見了怎麼辦?

依公證法第 95 條向作成機關聲請補發,憑原本上 94 條記載核對你過去取得情況,可能須登報聲明作廢。

Q9公證書補發要多少錢?

依公證費用標準計算,民間公證人與法院公證處費率略異,補發通常數百至千元不等,加上登報費用。

Q10怎麼證明手上正本是真的?

保留原始交付時的繳費收據與身分證影本,並聯絡公證機關確認 94 條記載相符,必要時請其開立稽考證明。

Q11公證書正本 vs 繕本影本節本哪個有效力?

正本可主張完整法律效力(強制執行、不動產登記),繕本影本節本僅供參考。重大法律手續一定要正本。

Q12公證書 vs 認證書差在哪?

公證書是公證人就法律行為作成的權威文書,認證書僅證明文書上簽名為真,效力與用途完全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正本繕本/影本/節本
效力可對外主張完整法律效力,作為強制執行名義、不動產登記等用途供請求人或利害關係人參考,效力較弱,多數重大法律手續不接受
交付時記載公證法第 94 條:原本末行記載姓名、事由、日期、簽名公證法第 96 條:應記載與原本相符之證明事項
補發依公證法第 95 條程序,須核對 94 條記載依當事人需求隨時可請求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公証人法 第43条(正本・謄本の交付記載)
🇰🇷 韓國공증인법 제38조(정본 등의 교부)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36条(公证文书副本與正本管理)
🇩🇪 德國Beurkundungsgesetz (BeurkG) §§ 47-49(Ausfertigung notarieller Urkunden)
🇫🇷 法國Décret n° 71-941 du 26 novembre 1971 relatif aux actes établis par les notaires, art. 31-34(grosse et expéditions)
🇺🇸 美國Uniform Law on Notarial Acts (ULONA) § 6 / state-specific notarial codes(certified copy issuance 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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