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公證法第 97 條規定,公證書正本或繕本、影本、節本有數頁時,公證人必須於騎縫處蓋章或以其他方法表示連續,附件準用。
Q · 公證書沒有騎縫章還算有效嗎?
有效但易被質疑完整性
依公證法第 97 條,多頁公證書本應於騎縫處蓋章或以其他方法表示連續。漏蓋並不直接讓文件無效,但在訴訟舉證階段持有人將承擔「是否被抽換頁面」的反證壓力,實務上可向作成的公證機關調原本比對。若是公證遺囑等高度爭議文件,缺漏騎縫章可能成為對造攻擊真實性的主要槓桿。
翻過一份多頁的合約嗎?你可能注意過頁與頁之間的縫上有個小小的章印一半在這頁、一半在下一頁。這就是「騎縫章」。本條規定,公證書正本或繕本、影本、節本只要有兩頁以上,公證人就必須在每張紙的接縫處蓋章,或用其他方法表示這些紙是「連續的」。為什麼這個動作這麼重要?因為它防止有人把中間某幾頁抽掉或替換。一份十頁的公證書,沒有騎縫章,誰能保證第五頁不是後來偷偷塞進去的?騎縫章把所有頁面變成一個不可拆解的整體,缺哪一頁、換哪一頁都會在縫上看出來。第二項準用第 82、83 條,意思是文件如果還有附件(例如照片、圖表、電腦磁碟),這些附件也要用相同的方法表示連續性,不能讓附件成為制度漏洞。
公證法第 97 條為公證書多頁文件之形式完整性要件,規範公證書正本與繕本、影本、節本在達兩頁以上時,公證人必須在頁面接縫處蓋章或以其他方法(包括電子簽章、雜湊值等)表示連續性,並準用第 82、83 條將相同要求延伸到附屬文件,建構公證書防竄改的核心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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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只要求「於騎縫處蓋章,或以其他方法表示連續」,沒有規定章印必須清晰可辨。實務上承辦機關判斷時會看「整體上能否確認頁面連續性」,模糊但可辨識的章印通常仍被接受,完全看不出來的就有問題。拿到公證書當下,如果騎縫章模糊到難以辨識,可以禮貌地請公證人重蓋一次。
如果你拿到的是公證機關依本條和第 96 條製作的合法影本,原始的紙本上應該有公證人的騎縫章蓋印,掃描後的電子檔上看得到。如果是別人自己拿紙本掃描的版本,那就只是電子化的影印件,不具公證書副本效力。要用於正式用途的話,直接向公證機關申請合法影本。
蓋在多頁公證書頁面接縫處的印章,一半在這頁、一半在下一頁,把所有頁面變成不可拆解的整體,防止任何一頁被偷換。
規範多頁公證書必須有騎縫章或其他連續性標示,附屬文件準用第 82、83 條同樣要求。
除騎縫章外的連續性標示,包括鋼印、跨頁簽名、頁碼編號、電子簽章加雜湊值等,1999 年修法新增的技術中立條款。
公證書之外但構成公證內容一部分的文件,包括照片、圖表、電腦磁碟、地圖等附件。
當場發現立刻請公證人補蓋是最佳作法,事後發現需聯絡作成的公證機關說明,越早處理舉證壓力越小。
翻到第二頁開始,逐頁檢查接縫處有無公證人印章,包括附件接縫,三十秒可完成。
向作成的公證機關調原本比對,騎縫章位置與印文應吻合,不符即為強力證據,可向地檢署告發偽造公文書罪。
向作成的公證機關申請合法影本(含騎縫章),不要使用來路不明的掃描檔,多花幾百元規費省下重大爭議。
三者都符合本條「以其他方法表示連續」的要求,騎縫章最傳統、鋼印最難仿造、電子簽章+雜湊值是數位時代最佳實踐。
公證書有騎縫章等嚴格形式要件且推定為公文書,一般契約無此要求且為私文書,舉證效力差異懸殊。
| 比較面向 |
|---|
| 騎縫章 vs 鋼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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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書正本或公證書及其附屬文件之繕本、影本或節本有數頁時,公證人應於騎縫處蓋章,或以其他方法表示其為連續。 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之規定,於前項文書準用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四十四條移列。 二、本條係關於公證書之正本、繕本、影本、節本或其附屬文件之正本、繕本、影本、節本製作方法之規定,為求文義更臻確當,爰參考日本公證人法第五十六條及韓國公證人法第五十五條之例。另句中「附屬文書」四字,為使與第十八條及第八十七條之用語前後一致,爰修正為「附屬文件」。又公證書影本如經公證人簽名並蓋職章者,與繕本有同一之效力,為求周延、簡明,爰於同項「繕本」二字之後增列「影本」字樣,並將「節錄繕本」四字修正為「節本」。且於末句之後增列「或以其他方法表示其為連續」等字,以符實際。 三、第二項僅將原條項所列之條次變更,內容不修正。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四十四條移列。 二、本條係關於公證書之正本、繕本、影本、節本或其附屬文件之正本、繕本、影本、節本製作方法之規定,為求文義更臻確當,爰參考日本公證人法第五十六條及韓國公證人法第五十五條之例。另句中「附屬文書」四字,為使與第十八條及第八十七條之用語前後一致,爰修正為「附屬文件」。又公證書影本如經公證人簽名並蓋職章者,與繕本有同一之效力,為求周延、簡明,爰於同項「繕本」二字之後增列「影本」字樣,並將「節錄繕本」四字修正為「節本」。且於末句之後增列「或以其他方法表示其為連續」等字,以符實際。 三、第二項僅將原條項所列之條次變更,內容不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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