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了公證書的使用要求,包括尺寸和紙張重量等。根據這個條款,公證書類的紙張應使用縱二九七毫米,寬二一0毫米的A4尺寸,每平方公尺七十公克重的白色紙張。此外,公證書用紙上還應加印法院公證處、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僅辦認證民間公證人事務所或候補公證人事務所的名稱字樣。 對於中、英文結婚書面公證書,也有特殊要求。根據該條款的規定,這類公證書的尺寸、加印字樣與前述相同,並且每平方公尺八十公克重。而紙張則應為淺粉紅色的紙張,上面加印寬零點五公分的「雙喜」、玫瑰花、紅心或其他表徵幸福喜氣圖案。 參考資料: 公證法施行細則 公證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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