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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提存法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民法關於質權留置權提存事件,準用清償提存之規定。
  2. 前項提存事件,關於第十七條第二項及民法第三百三十條所定期間,自所擔保債權清償期屆至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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