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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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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
第七條第一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後段
所定當地代理國庫之銀行(以下簡稱代庫銀行),係指中央銀行或其轉委代辦國庫事務之金融機構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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