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之聲請,應於收案後三日內登記完畢,其須經調查者,應即調查,除有特殊情形,經法院院長核准外,應於七日內調查完竣,並於調查完畢後三日內登記完畢。
根據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 3 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之聲請應於收案後三日內完成登記。如果需要進行調查的情況,則應在七日內完成調查,除非經法院院長核准,並應於調查結束後三日內完成登記。 我無法提供此法條的具體參考資料和相關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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