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罰鍰案件應以一戶為一案,滯納案件應以一戶一期為一案,並均以一案為一號。
《財務案件處理辦法》第 21 條規定了移送罰鍰案件以及滯納案件的處理方式。根據該條規定,移送罰鍰案件應以一戶為一案,而滯納案件則應以一戶一期為一案。此外,這些案件應以一案為一號,即每個案件都會被編號。具體的執行期間和詳細內容需參考相關法規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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