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66 條
快速跳轉
- 1.更生程序於更生方案認可裁定確定時終結。
- 2.法院於認可裁定確定後,應依職權付與兩造確定證明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1.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6條規定,更生程序在更生方案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後終結。 2. 根據法條的規定,法院在認可裁定確定後應依職權將確定證明書交付給兩造。
立法沿革 2 版
(0960608 制定)
更生程序於更生方案認可裁定確定時終結。
立法理由為促進程序,更生程序不置監督履行制度,其程序於更生方案認可裁定確定時終結,爰設本條。又更生程序既已終結,原依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停止之強制執行程序,停止原因消滅,自應依本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七十條規定辦理,乃屬當然。
(1000110 修正)
更生程序於更生方案認可裁定確定時終結。 法院於認可裁定確定後,應依職權付與兩造確定證明書。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現行實務上,因債務人不知認可更生方案之裁定何時確定,待債權人於裁定確定後數月通知債務人履行時,往往要求其須一次給付自裁定確定後至受通知時起之數月金額;致債務人無力履行更生方案。故法院有必要依職權付與兩造確定證明書,使當事人明瞭其裁定之確定時間。爰增列第二項「法院於認可裁定確定後,應依職權付與兩造確定證明書。」,以資明確。
- 更生程序名詞
為促進程序,更生程序不置監督履行制度,其程序於更生方案認可裁定確定時終結,爰設本條。又更生程序既已終結,原依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停止之強制執行程序,停止原因消滅,自應依本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七十條規定辦理,乃屬當然。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現行實務上,因債務人不知認可更生方案之裁定何時確定,待債權人於裁定確定後數月通知債務人履行時,往往要求其須一次給付自裁定確定後至受通知時起之數月金額;致債務人無力履行更生方案。故法院有必要依職權付與兩造確定證明書,使當事人明瞭其裁定之確定時間。爰增列第二項「法院於認可裁定確定後,應依職權付與兩造確定證明書。」,以資明確。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