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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債權人申報之債權,有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異議者,於法院裁定前,債權人會議不得為決議。但受異議之債權不影響債權人會議之決議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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