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債務人撤回清算之聲請或死亡者,準用本條例第一百三十條及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38-1 條,當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如果債務人撤回清算的聲請或是因死亡,那麼法院會適用條例中的第一百三十條和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可能需要符合這些條例中關於清算終結的規定,以決定是否免除債務。具體內容需參閱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一百三十條和第一百三十一條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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