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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71保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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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訴訟事件,得準用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之規定,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聲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可以得知在家事訴訟事件中,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的相關規定,包括假扣押和假處分的聲請。 參考資料: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71條:「家事訴訟事件,得準用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之規定,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聲請。」 範例: 假設一對夫妻正在離婚訴訟中,其中一方希望保護自己的財產,因此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對方的部分財產。根據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71條,法院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的規定,進行對假扣押的審理。

  • 家事訴訟事件名詞
  • 民事訴訟法法規
  • 假扣押名詞
  • 假處分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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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 71 條規定:「家事訴訟事件,得準用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之規定,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聲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 7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