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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 71 條(保全程序)
家事訴訟事件,得準用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之規定,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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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可以得知在家事訴訟事件中,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的相關規定,包括假扣押和假處分的聲請。 參考資料: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71條:「家事訴訟事件,得準用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之規定,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聲請。」 範例: 假設一對夫妻正在離婚訴訟中,其中一方希望保護自己的財產,因此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對方的部分財產。根據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71條,法院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的規定,進行對假扣押的審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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