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 第 12 條
- 1.因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涉訟,勞工或工會起訴或上訴,暫免徵收裁判費三分之二。
- 2.因前項給付聲請強制執行時,其執行標的金額超過新臺幣二十萬元者,該超過部分暫免徵收執行費,由執行所得扣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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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讓勞工就僱傭關係、工資、退休金、資遣費涉訟,裁判費僅需繳納三分之一,執行費超過 20 萬部分暫免徵收。
Q · 勞工告老闆討薪水要花多少錢?
依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勞工就確認僱傭關係、工資、退休金、資遣費涉訟,起訴或上訴只需繳納民事一般裁判費的三分之一(暫免三分之二)。一般民事裁判費約為標的額 1.1%,本條優惠後實際支出約 0.37%。強制執行時,執行標的金額超過新臺幣 20 萬元部分的執行費也暫免徵收,由執行所得扣還。
白話解讀
你被老闆拖欠三個月薪水15萬,想告,律師跟你說民事裁判費按標的額計算,你要先掏1500元才能開始打。對一個已經被欠薪的人來說,這是第二次打擊:欠你的錢沒拿到,還要先墊錢去告他。第12條把這堵牆拆掉三分之二:你只要付500元就能起訴。不只這樣,贏了要強制執行時,超過20萬的部分執行費你也不用先繳,從執行所得裡扣。這條不只是改善,是把勞工打官司的財務門檻整個砍掉一大半。立法者清楚知道:如果告一個老闆比被老闆欠錢還要痛,這種訴權等於沒有。
法律定性
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為勞工訴訟費用減免特別規定,限「確認僱傭關係」「給付工資」「給付退休金」「給付資遣費」四類訴訟,於起訴或上訴時暫免徵收三分之二裁判費;強制執行階段,執行標的超過新臺幣 20 萬元部分暫免徵收執行費,由執行所得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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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果我跟老闆的關係有爭議,到底算不算員工都還在吵,也能用這條嗎?▾
算。第 12 條明白寫「確認僱傭關係」之訴就在適用範圍,所以就算還在吵你是員工還是承攬人、還是自營業者,你照樣可以用三分之一裁判費提告。這對派遣工、平台外送員、掛牌式承攬身分模糊的人特別有利。實務策略上可先打「確認是僱傭」這一仗,贏了再另案追討欠薪資遣費,成功率比全包式起訴高。
Q2暫免徵收的三分之二,如果我輸了要補繳嗎?▾
要。這條叫「暫免」不是「免除」。依民事訴訟法第 78 條,訴訟費用由敗訴的一方負擔。勝訴,三分之二由對方補上;部分勝訴按比例分擔;全部敗訴,三分之二由你補繳給法院。第 12 條不是讓你亂告,是降低「告得起」的門檻。評估勝訴可能性仍然是第一件事。
Q3公司只欠我 15 萬薪水,執行費超過 20 萬的規定對我沒用吧?▾
對這筆要自己繳執行費。第二項明確寫「執行標的金額超過 20 萬元者」才有執行費暫免。只討 15 萬,執行費還是要先繳。但如果把利息、遲延利息、未發獎金、加班費一起算進去跨過 20 萬門檻,超過的部分就免了。實務上很多勞工起訴時只寫單一項目,應把所有可能的請求一次列足。
Q4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是什麼?▾
勞工就僱傭關係、工資、退休金、資遣費涉訟時,裁判費只繳三分之一,執行費超過 20 萬部分暫免徵收的訴訟費用減免特別規定。
Q5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適用範圍是什麼?▾
限四類訴訟:確認僱傭關係、給付工資、給付退休金、給付資遣費。其他勞資糾紛如競業禁止、商業秘密、損害賠償不適用。
Q6什麼叫暫免徵收?▾
起訴時不用繳,但訴訟終結後依勝敗訴比例由敗訴方補繳。是延後結算不是完全免除。
Q7勞工告老闆裁判費要多少?▾
本條適用時:請求金額 × 1.1% × 1/3 = 約 0.37%。例如請求 100 萬,原本 11,000 元,本條後只需 3,667 元。
Q8勞工告老闆怎麼提告?▾
確認案件類型 → 計算減免後裁判費 →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強制前置)→ 備齊證據 → 起訴並繳三分之一裁判費 → 勝訴後聲請強制執行。
Q9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裁判費怎麼算?▾
用民事一般裁判費標準(標的額 1.1%)× 1/3。請求 50 萬 → 一般 5,500 → 本條後 1,833;請求 100 萬 → 一般 11,000 → 本條後 3,667。
Q10資遣費訴訟總成本要準備多少錢?▾
裁判費約請求額 0.37% + 律師費 8-15 萬(不請律師可省)+ 鑑定費(如有必要)。小額(50 萬以下)總成本約 2 萬以下。
Q11怎麼證明僱傭關係?▾
勞動契約、薪資單匯款紀錄、打卡紀錄、勞健保投保證明、員工識別證、業務指示對話紀錄等。勞動事件法第 35-37 條對雇主舉證有強化。
Q12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 vs 民訴法救助制度差在哪?▾
本條無須資力審查、自動適用但僅減 2/3;民訴法救助須證明無資力但可全額暫免。勞動事件法第 14 條另推定勞工為無資力可疊加。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勞動事件法第12條 | 民事訴訟法救助制度 | 勞動事件法第13條 |
|---|---|---|---|
| 適用案件 | 限確認僱傭、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四類 | 所有民事訴訟均可申請 | 限工會集體訴訟超過 100 萬部分 |
| 資力審查 | 無須審查,勞工自動適用 | 須證明無資力(財產調查) | 無須審查 |
| 減免幅度 | 裁判費暫免 2/3 | 全額暫免 | 超過 100 萬部分暫免 |
| 敗訴補繳 | 需依比例補繳 | 可豁免 | 需依比例補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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