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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勞動事件法 第 12 條

  1. 1.因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退休金資遣費涉訟,勞工或工會起訴上訴,暫免徵收裁判費三分之二。
  2. 2.因前項給付聲請強制執行時,其執行標的金額超過新臺幣二十萬元者,該超過部分暫免徵收執行費,由執行所得扣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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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讓勞工就僱傭關係、工資、退休金、資遣費涉訟,裁判費僅需繳納三分之一,執行費超過 20 萬部分暫免徵收。

Q · 勞工告老闆討薪水要花多少錢?

依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勞工就確認僱傭關係、工資、退休金、資遣費涉訟,起訴或上訴只需繳納民事一般裁判費的三分之一(暫免三分之二)。一般民事裁判費約為標的額 1.1%,本條優惠後實際支出約 0.37%。強制執行時,執行標的金額超過新臺幣 20 萬元部分的執行費也暫免徵收,由執行所得扣還。

白話解讀

你被老闆拖欠三個月薪水15萬,想告,律師跟你說民事裁判費按標的額計算,你要先掏1500元才能開始打。對一個已經被欠薪的人來說,這是第二次打擊:欠你的錢沒拿到,還要先墊錢去告他。第12條把這堵牆拆掉三分之二:你只要付500元就能起訴。不只這樣,贏了要強制執行時,超過20萬的部分執行費你也不用先繳,從執行所得裡扣。這條不只是改善,是把勞工打官司的財務門檻整個砍掉一大半。立法者清楚知道:如果告一個老闆比被老闆欠錢還要痛,這種訴權等於沒有。

法律定性

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為勞工訴訟費用減免特別規定,限「確認僱傭關係」「給付工資」「給付退休金」「給付資遣費」四類訴訟,於起訴或上訴時暫免徵收三分之二裁判費;強制執行階段,執行標的超過新臺幣 20 萬元部分暫免徵收執行費,由執行所得扣還。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如果我跟老闆的關係有爭議,到底算不算員工都還在吵,也能用這條嗎?

算。第 12 條明白寫「確認僱傭關係」之訴就在適用範圍,所以就算還在吵你是員工還是承攬人、還是自營業者,你照樣可以用三分之一裁判費提告。這對派遣工、平台外送員、掛牌式承攬身分模糊的人特別有利。實務策略上可先打「確認是僱傭」這一仗,贏了再另案追討欠薪資遣費,成功率比全包式起訴高。

Q2暫免徵收的三分之二,如果我輸了要補繳嗎?

要。這條叫「暫免」不是「免除」。依民事訴訟法第 78 條,訴訟費用由敗訴的一方負擔。勝訴,三分之二由對方補上;部分勝訴按比例分擔;全部敗訴,三分之二由你補繳給法院。第 12 條不是讓你亂告,是降低「告得起」的門檻。評估勝訴可能性仍然是第一件事。

Q3公司只欠我 15 萬薪水,執行費超過 20 萬的規定對我沒用吧?

對這筆要自己繳執行費。第二項明確寫「執行標的金額超過 20 萬元者」才有執行費暫免。只討 15 萬,執行費還是要先繳。但如果把利息、遲延利息、未發獎金、加班費一起算進去跨過 20 萬門檻,超過的部分就免了。實務上很多勞工起訴時只寫單一項目,應把所有可能的請求一次列足。

Q4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是什麼?

勞工就僱傭關係、工資、退休金、資遣費涉訟時,裁判費只繳三分之一,執行費超過 20 萬部分暫免徵收的訴訟費用減免特別規定。

Q5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適用範圍是什麼?

限四類訴訟:確認僱傭關係、給付工資、給付退休金、給付資遣費。其他勞資糾紛如競業禁止、商業秘密、損害賠償不適用。

Q6什麼叫暫免徵收?

起訴時不用繳,但訴訟終結後依勝敗訴比例由敗訴方補繳。是延後結算不是完全免除。

Q7勞工告老闆裁判費要多少?

本條適用時:請求金額 × 1.1% × 1/3 = 約 0.37%。例如請求 100 萬,原本 11,000 元,本條後只需 3,667 元。

Q8勞工告老闆怎麼提告?

確認案件類型 → 計算減免後裁判費 →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強制前置)→ 備齊證據 → 起訴並繳三分之一裁判費 → 勝訴後聲請強制執行。

Q9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裁判費怎麼算?

用民事一般裁判費標準(標的額 1.1%)× 1/3。請求 50 萬 → 一般 5,500 → 本條後 1,833;請求 100 萬 → 一般 11,000 → 本條後 3,667。

Q10資遣費訴訟總成本要準備多少錢?

裁判費約請求額 0.37% + 律師費 8-15 萬(不請律師可省)+ 鑑定費(如有必要)。小額(50 萬以下)總成本約 2 萬以下。

Q11怎麼證明僱傭關係?

勞動契約、薪資單匯款紀錄、打卡紀錄、勞健保投保證明、員工識別證、業務指示對話紀錄等。勞動事件法第 35-37 條對雇主舉證有強化。

Q12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 vs 民訴法救助制度差在哪?

本條無須資力審查、自動適用但僅減 2/3;民訴法救助須證明無資力但可全額暫免。勞動事件法第 14 條另推定勞工為無資力可疊加。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勞動事件法第12條民事訴訟法救助制度勞動事件法第13條
適用案件限確認僱傭、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四類所有民事訴訟均可申請限工會集體訴訟超過 100 萬部分
資力審查無須審查,勞工自動適用須證明無資力(財產調查)無須審查
減免幅度裁判費暫免 2/3全額暫免超過 100 萬部分暫免
敗訴補繳需依比例補繳可豁免需依比例補繳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事訴訟費用等に関する法律 + 民事訴訟法第82-86条(訴訟上の救助)
🇰🇷 韓國민사소송 등 인지법 + 민사소송법 제128-133조(소송구조)
🇨🇳 中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44-47條(緩交、減交、免交制度)
🇩🇪 德國ZPO §§ 114-127a(Prozesskostenhilfe,訴訟費用援助)
🇫🇷 法國Loi n° 91-647 du 10 juillet 1991(Aide juridictionnelle,法律援助)
🇺🇸 美國28 U.S.C. § 1915(In forma pauperis)+ Equal Access to Justice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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