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勞動事件法 第 12 條

快速跳轉
  1. 1.因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涉訟,勞工或工會起訴或上訴,暫免徵收裁判費三分之二。
  2. 2.因前項給付聲請強制執行時,其執行標的金額超過新臺幣二十萬元者,該超過部分暫免徵收執行費,由執行所得扣還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讓勞工就僱傭關係、工資、退休金、資遣費涉訟,裁判費僅需繳納三分之一,執行費超過 20 萬部分暫免徵收。

Q · 勞工告老闆討薪水要花多少錢?

裁判費只付三分之一

依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勞工就確認僱傭關係、工資、退休金、資遣費涉訟,起訴或上訴只需繳納民事一般裁判費的三分之一(暫免三分之二)。一般民事裁判費約為標的額 1.1%,本條優惠後實際支出約 0.37%。強制執行時,執行標的金額超過新臺幣 20 萬元部分的執行費也暫免徵收,由執行所得扣還。

深度解讀

你被老闆拖欠三個月薪水15萬,想告,律師跟你說民事裁判費按標的額計算,你要先掏1500元才能開始打。對一個已經被欠薪的人來說,這是第二次打擊:欠你的錢沒拿到,還要先墊錢去告他。第12條把這堵牆拆掉三分之二:你只要付500元就能起訴。不只這樣,贏了要強制執行時,超過20萬的部分執行費你也不用先繳,從執行所得裡扣。這條不只是改善,是把勞工打官司的財務門檻整個砍掉一大半。立法者清楚知道:如果告一個老闆比被老闆欠錢還要痛,這種訴權等於沒有。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9 條相關條文與名詞連結。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勞動事件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規定:「因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涉訟,勞工或工會起訴或上訴,暫免徵收裁判費三分之二。因前…」(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