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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刑事訴訟法 第 128-2 條(搜索之執行)

  1. 1.搜索,除由法官或檢察官親自實施外,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執行。
  2. 2.檢察事務官為執行搜索,必要時,得請求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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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事訴訟法第 128 條之 2 規定搜索執行者為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五類人員。

Q · 警察可以單獨來我家搜索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 128 條之 2,搜索的合法執行者除法官、檢察官親自實施外,包括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五類人員,實務上絕大多數搜索由司法警察依搜索票執行,不需要檢察官在場。但執行者必須出示證件證明屬於這五類身分,且執行範圍受搜索票拘束。

白話解讀

搜索你家的人是誰?他有沒有資格翻你的東西?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在這條裡。法律把搜索執行權分成兩層:法官和檢察官可以親自動手,這是最高層級;實務上更常見的是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代為執行。換句話說,一般巡邏員警拿著搜索票到你家門口,他的執行權來自這條的授權。第二項額外規定,檢察事務官執行搜索時可以請警察來幫忙,這反映的是實務需求:檢察事務官人力有限,搜索大型場所需要人手。但不管是誰來執行,他們的權限都受搜索票範圍的拘束,沒有誰比誰能搜得更多。

法律定性

刑事訴訟法第 128 條之 2 為搜索執行者授權規範,明定搜索除法官、檢察官親自實施外,得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檢察事務官執行搜索時,必要時得請求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輔助,建立刑事搜索的執行權限架構。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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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搜索的時候只有警察到場,沒有檢察官,這正常嗎?

正常。刑事訴訟法第 128 條之 2 明確授權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獨立執行搜索,不需要檢察官在場。實務上絕大多數搜索是警察拿著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去執行的。雖然不需要檢察官在場,但可以確認執行的警察是否屬於偵辦本案的司法警察。如果是跟案件完全無關的單位來搜,有可能是指揮體系出了問題,值得記錄。

Q2消防隊或稅務員可以搜我的店嗎?

不行,至少不能用刑事搜索的方式。刑事訴訟法第 128 條之 2 列舉的執行者只有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消防隊、稅務員的檢查權來自各該行政法規(消防法、稅捐稽徵法),性質和程序都跟刑事搜索不同。如果行政稽查過程中稽查員說「我要搜索」,可以請他出示搜索票。行政稽查沒有搜索票,他的檢查權範圍通常比刑事搜索窄很多。

Q3刑事訴訟法第 128 條之 2 規定什麼?

規定搜索的合法執行者五類人員: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是判斷搜索程序合法性的第一道關卡。

Q4什麼是司法警察?

依法令具司法警察身分、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的公務員,包括警政署、調查局、憲兵等所屬人員。一般行政稽查員不是司法警察。

Q5什麼是檢察事務官?

依檢察官事務官條例設置的檢察官助手,有獨立執行搜索的權限,大型搜索行動經常是現場實際指揮者。

Q6搜索票上會寫誰是執行者嗎?

搜索票會記載核發法官、案由、扣押物、範圍、有效期間,執行者通常以執行機關記載(例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不一定寫個別警員姓名。

Q7警察來搜索我家,怎麼確認他是合法執行者?

要求每位人員出示證件,記錄職稱與所屬機關。檢視搜索票上記載的執行機關是否與來人單位一致。

Q8搜索過程要注意什麼?

全程錄影、要求住居人或鄰居在場見證、逐項核對扣押物清單。執行者不得超出搜索票範圍翻找。

Q9如果不是清單上的人來搜索怎麼辦?

禮貌但明確記錄對方身分職稱,要求出示證件,請對方說明搜索依據。事後立即諮詢律師主張程序違法。

Q10搜索完後可以拿到什麼證明?

依刑訴 139 條應出具收據與封緘記錄。扣押物清單必須逐項核對,發現漏列或誤列當場提出異議。

Q11刑事搜索 vs 行政檢查差在哪?

刑事搜索由本條列舉的司法人員依搜索票執行,目標是蒐集犯罪證據。行政檢查由行政機關稽查員執行,依各該行政法規,範圍通常窄很多。性質完全不同。

Q12警察執行 vs 檢察官執行差在哪?

權限本質相同,都受搜索票範圍拘束。差別在指揮層級:檢察官可指揮警察協助,警察單獨執行時須依搜索票記載範圍,不能即興擴張。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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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親自實施搜索否(自行決定)
檢察官親自實施搜索原則需聲請(緊急例外)
檢察事務官依搜索票執行得請求警察輔助
司法警察官依搜索票執行得指揮警察
司法警察依搜索票執行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 218 條(捜索)、第 222 條(捜査機関による検証)
🇰🇷 韓國형사소송법 제 215 조(압수, 수색, 검증)、제 216 조
🇨🇳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 136 條(搜查由侦查人员进行,由不少於二人执行)
🇩🇪 德國StPO § 105 Abs. 2(Vollzug der Durchsuchung durch Ermittlungspersonen der Staatsanwaltschaft)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icle 56(perquisitions par officier de police judiciaire)
🇺🇸 美國Fed. R. Crim. P. 41(e)(2)(execution of search warrant by law enforcement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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