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補償法 第 16 條(違背法律上程式請求之補正)
補償之請求,違背法律上之程式,經定期命其補正,而逾期不補正者,應以決定駁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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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刑事補償法第16條(違背法律上程式請求之補正),如果補償請求違反法律程序,並經法院定期命令補正,但逾期不補正的情況下,法院應以決定駁回該請求。 根據以上提供的資料無法找到刑事補償法的相關內容,因此無法對該法條進行逐條釋義。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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