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 30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關於調查證據之聲請,第二審法院得命當事人、辯護人於相當期限內提出之。
- 當事人、辯護人違反前項規定者,第二審法院審酌其違反情節,得駁回其調查證據之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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