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資格不符,或當選票數不實,經判決確定,或選舉前死亡者,其當選無效。
根據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35條的規定,如果候選人的資格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當選票數有不實情況並且經判決確定,或者候選人在選舉前已經死亡,這些情況都會導致其當選無效。一個與這個條款有關的範例是,如果一位候選人在選舉中違反資格要求,例如未滿足年齡要求或不具備居住地要求,並且經過法院審判確定,該候選人的當選將被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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