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14

快速跳轉

申請登記為候選人,應於規定期間內,分別向下列機關為之: 一、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為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為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三、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為直轄市選舉委員會。 四、縣(市)議員、縣(市)長,為縣(市)選舉委員會。但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議員選舉,得指定鄉(鎮)公所為之。 五、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及村(里)長,為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或其指定之鄉(鎮、市、區)公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4條的規定,申請登記為候選人需要向不同的機關申請,具體如下: 1.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需要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 2. 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需要向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 3. 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需要向直轄市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 4. 縣(市)議員、縣(市)長需要向縣(市)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但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議員選舉可以指定鄉(鎮)公所為申請登記的機關。 5. 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及村(里)長需要向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或指定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登記。 例如,如果有一位候選人想要參選直轄市議員的職位,他就需要向直轄市選舉委員會進行申請登記。

  • 原住民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規定:「申請登記為候選人,應於規定期間內,分別向下列機關為之: 一、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