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墓設置管理條例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意圖營利,違反第六條規定擅自設置公墓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科以前項之罰金。
意圖營利,違反第六條規定擅自設置公墓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科以前項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