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墳墓設置管理條例7

快速跳轉

設置公墓或擴充墓地,應選擇不影響水土保持、不破壞自然景觀、不妨礙耕作、軍事設施、公共衛生或其他公共利益之適當地點為之。與左列第一款地點距離不得少於一千公尺,與其餘各款地點距離不得少於五百公尺:一 公共飲水井或飲用水之水源地。 二 學校、醫院、幼稚園、托兒所暨戶口繁盛區或其他公共場所。 三 河川。 四 工廠、礦場、貯藏或製造爆炸物之場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7條的規定,設置公墓或擴充墓地時,應選擇不會影響水土保持、破壞自然景觀、妨礙耕作、軍事設施、公共衛生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適當地點。根據該條例,與公共飲水井或飲用水的水源地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一千公尺,與學校、醫院、幼稚園、托兒所、戶口繁盛區或其他公共場所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五百公尺。此外,與河川的距離也需不少於五百公尺,與工廠、礦場、貯藏或製造爆炸物的場所之間的距離也需不少於五百公尺。 一個相關的範例是,根據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六七八號判決書,原告因墳墓設置位於公共飲水井附近,違反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7條的規定,被法院裁定違法並要求遷葬墳墓。由此案例可見,該條例第7條對於墳墓設置地點的限制是被嚴格執行的。 參考資料: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7條)

相關函釋 1

  • 公共利益名詞
  • 公共場所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墳墓設置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 7 條規定:「設置公墓或擴充墓地,應選擇不影響水土保持、不破壞自然景觀、不妨礙耕作、軍事設施、公共衛生或其他公…」(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