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 第 19 條
申請各項互助金,應由受益人填具申請書一式二份,連同有關證件,送由主辦單位審查屬實後,報請本會審查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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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第19條,申請各項互助金的程序如下: 1. 受益人需要填寫申請書兩份,並連同相關文件提交給主辦單位。 2. 主辦單位審查後確認屬實,將申請書和文件報請本會審查。 3. 經本會審查通過後,進行撥款。 這一法條要求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附上相關的證件。申請書需要提交給主辦單位審查,確保申請的真實性。審查通過後,主辦單位將申請書和相關文件報送給本會進行最終審查。如果申請通過,本會將進行撥款。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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