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民年滿二十五歲,經市參議員候選人試驗或檢覈及格者,得被選為市參議員。
根據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2條,市公民年滿二十五歲,且經過市參議員候選人試驗或檢覈及格,才能被選為市參議員。這條法條明確規定了市參議員的資格要求,必須年滿二十五歲且通過試驗或檢覈。該法條的目的在於確保市參議員具備一定的資格和能力,以適當地履行他們的職責。需要注意的是,該條款未提及其他限制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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