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屬無記名單記式行之。
根據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27條,市參議員選舉的投票方式是無記名單記式。這表示選民在投票時不需要將自己的姓名或其他身份資訊公開,只需選擇所支持的候選人,然後將選票投入選票匭中。投票過程中的選民身份和投票內容都是保密的,以確保選民自由選擇和表達意見的權利。例如,在高雄市議會的選舉中,選民是要使用無記名單記投票方式來選出市議長和副市長的。這種投票方式的採用是為了保護選民的隱私和選舉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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