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人於投票場所內,除關於投票方法得向事務人員詢問外,不得與他人交談。
依據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 26 條,投票人在投票場所內除了詢問事務人員關於投票方法外,不得與他人交談。這是為了保障投票的秘密性和選舉的公正性而制定的規定。投票場所是公共場所,禁止投票人與他人交談可以避免任何可能的影響或干擾投票的行為發生。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選舉過程的公平性和法律的遵從。根據該法條,如果投票人在投票場所內與他人交談,可能會導致投票的無效或被視為違法行為,並可能受到相應的處罰。例如,如果在投票過程中投票人違反該條例並與他人交談,這可能會被視為選舉干擾,並可能導致投票結果的無效。因此,投票人應該遵守該條例的規定,保持投票場所的秩序和安寧,確保選舉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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