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市參議員選舉條例26

快速跳轉

投票人於投票場所內,除關於投票方法得向事務人員詢問外,不得與他人交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 26 條,投票人在投票場所內除了詢問事務人員關於投票方法外,不得與他人交談。這是為了保障投票的秘密性和選舉的公正性而制定的規定。投票場所是公共場所,禁止投票人與他人交談可以避免任何可能的影響或干擾投票的行為發生。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選舉過程的公平性和法律的遵從。根據該法條,如果投票人在投票場所內與他人交談,可能會導致投票的無效或被視為違法行為,並可能受到相應的處罰。例如,如果在投票過程中投票人違反該條例並與他人交談,這可能會被視為選舉干擾,並可能導致投票結果的無效。因此,投票人應該遵守該條例的規定,保持投票場所的秩序和安寧,確保選舉的公正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市參議員選舉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 26 條規定:「投票人於投票場所內,除關於投票方法得向事務人員詢問外,不得與他人交談。」(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 2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