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完畢,應即日開票,監察員應監視之。
根據縣參議員選舉條例第 23 條,投票完畢之後應當即日開票並且監察員應當監視開票過程。 舉例:在一次縣參議員選舉中,投票工作已經完成並且投票箱已經密封。根據法條的規定,可以立即進行開票程序,並且必須有監察員在場監視開票過程,確保選舉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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