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結果,應由各鄉鎮民代表會及各職業團體投票所,連同選舉票,報送縣政府查核。
根據縣參議員選舉條例第25條,選舉結果應由各鄉鎮民代表會及各職業團體投票所連同選舉票報送縣政府查核。這意味著在縣參議員選舉中,各鄉鎮民代表會和職業團體投票所需將選舉結果和選舉票一起提交給縣政府進行查核。這一步驟是確保選舉結果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具體來說,在選舉結束後,各鄉鎮民代表會和職業團體投票所應統計選舉結果並填寫必要的文件,包括選舉票和相關的選舉數據。然後,他們需要將這些文件提交給縣政府進行查核,以確保選舉過程的公正性和選舉結果的準確性。在查核過程中,縣政府可能會對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查和驗證,並確定選舉結果的正確性。這一程序的目的是維護選舉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確保選舉結果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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