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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依本法開立之政治獻金專戶內之存款,不得強制執行。但因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所生之債務,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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