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戶籍法 第 78 條(公務員、醫療機構未依法作死亡通報之處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務員執行職務未依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者,由其服務機關懲處。醫療機構未依同條項規定辦理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