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但書所稱僑居國外國民,在年滿十五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遷出國外者,指僑居國外國民在年滿十五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國,且其戶籍資料已載明遷出國外日期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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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十二條第一款但書所稱僑居國外國民,在年滿十五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遷出國外者,指僑居國外國民在年滿十五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國,且其戶籍資料已載明遷出國外日期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