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 22 條的規定,現役軍人的家屬如果家境清寒無法負擔生活費用,可以向政府申請小本貸款。這個貸款應該是由政府設置軍人貸款基金來提供,具體貸款辦法由行政院來制定。
現役軍人如確係家境清寒,不能維持生活者,其家屬得向政府申請小本貸款。 前項貸款,應由政府設置軍人貸款基金;其貸款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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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如確係家境清寒,不能維持生活者,其家屬得向政府申請小本貸款。 前項貸款,應由政府設置軍人貸款基金;其貸款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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