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家屬就醫,軍醫院、公立醫院及軍公醫療機構,得免費或減費,其辦法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定之。
根據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24條,現役軍人家屬在就醫時可以享受軍醫院、公立醫院和軍公醫療機構提供的免費或減價服務。這些具體的辦法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來制定。例如,當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在軍醫院就醫時,可能可以免費或以優惠價享受醫療服務。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為了提供給現役軍人家屬在醫療方面的照顧和支持。
現役軍人家屬,就醫軍醫院、公立醫院及軍公醫療機構,得免費或減費;其辦法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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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家屬,就醫軍醫院、公立醫院及軍公醫療機構,得免費或減費;其辦法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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