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家屬在六歲以下無力教養,或六十歲以上無力生活者,得優先免費入公立之托兒所、育幼院或救濟院。
根據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 25 條,現役軍人家屬在六歲以下無力教養,或六十歲以上無力生活的情況下,可以優先免費入公立的托兒所、育幼院或救濟院。這項法條提供了現役軍人家屬在特定情況下的優先救濟措施。 參考資料: 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01)
現役軍人家屬,在六歲以下無力教養,或六十歲以上無力生活者,得優先免費入公立之托兒所、育幼院或救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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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家屬,在六歲以下無力教養,或六十歲以上無力生活者,得優先免費入公立之托兒所、育幼院或救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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