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戰死或因公殞命時,地方政府依團管區司令部之通知,迅即轉知其家屬,並協助辦理善後事宜。
軍人權利實施辦法第22條規定,當現役軍人因戰死或因公殞命時,地方政府應根據團管區司令部的通知,迅速通知其家屬,並協助他們處理相關後事事宜。 這個規定是為了保障現役軍人的家屬權益。當軍人不幸戰死或因公殞命時,地方政府有責任迅速通知家屬,使他們能夠及時得知這一消息。同時,地方政府也應該提供相應的協助,幫助家屬處理後事事宜。 例如,如果軍人的身份證件等重要文件需要處理,地方政府可以提供支持和協助,使得家屬能夠順利辦理相關手續。此外,地方政府還可以提供心理和物質上的支援,以幫助家屬度過這段艱難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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