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35 條
雇主對年滿十五歲或國民中學畢業之少年員工應保障其教育進修機會;其辦理績效良好者,勞工主管機關應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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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兒少法第 35 條規定,雇主對年滿 15 歲或國中畢業之少年員工,應保障其教育進修機會;績效良好者由勞工主管機關獎勵。
Q · 15 歲打工被老闆排班排到沒空念書,這合法嗎?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35 條,雇主對年滿 15 歲或國中畢業之少年員工,必須「保障」其教育進修機會。注意是「保障」不是「鼓勵」或「允許」,績效良好的雇主勞工主管機關還應予獎勵。若雇主排班與夜校上課時段衝突且拒絕協調,少年員工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訴。
白話解讀
你 15 歲就開始打工,老闆說「你既然來上班就好好做,別三天兩頭請假念書」。這句話聽起來像職場常規,但它違法。本條規定雇主對年滿 15 歲或國中畢業的少年員工,必須「保障」教育進修機會。不是「鼓勵」、不是「允許」,是「保障」。績效良好的雇主政府還會獎勵。少年勞工最常被剝奪的不是工時、不是薪水,是繼續念書的時間。家裡需要錢、孩子早早進職場,這條法律就是為這些孩子留的一扇窗:不管你選擇先工作,你的教育機會不能被你的工作摧毀。
法律定性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35 條為雇主對少年員工教育進修機會的保障義務規範,適用於年滿 15 歲或國民中學畢業之少年員工,要求雇主必須確保其進修權利不因工作排程被剝奪,並設有雇主獎勵機制,是台灣少年勞動權益的核心配套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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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才 15 歲,跟老闆吵架真的可以嗎?▾
你不需要吵架,但你需要知道自己的權利。兒少法第 35 條跟勞動基準法第 45 條配套,國中畢業就可以工作但雇主必須保障你的教育進修。如果雇主不配合,你可以向勞工局或社會局申訴,不需要自己跟老闆對抗。內行人提示:先把雇主拒絕的對話留下文字紀錄,這比口頭爭執有效十倍。
Q2兼職也適用嗎?▾
適用。兒少法第 35 條對象是「年滿 15 歲或國中畢業之少年員工」,不分全職兼職。只要你符合年齡條件、且是雇主的員工,你的教育進修機會都應該被保障。內行人提示:很多兼職雇主以為短期工作不用負這義務,其實只要僱傭關係成立就有。
Q3兒少法第 35 條是什麼?▾
規範雇主對年滿 15 歲或國中畢業少年員工的教育進修保障義務 + 獎勵機制。
Q4兒少法第 35 條適用對象是誰?▾
年滿 15 歲或國中畢業之「少年員工」,不分全職兼職,含建教生與寒暑假打工。
Q5什麼叫「保障」教育進修機會?▾
不只允許請假念書,雇主必須主動配合排班、避免上課時段安排工作,並協調進修時間。
Q6兒少法第 35 條的雇主獎勵長什麼樣子?▾
由勞工主管機關評鑑後給予表揚與獎勵,可作為企業 CSR 與招募賣點,部分縣市有具體獎金。
Q7兒少法第 35 條怎麼申訴?▾
保留 LINE/Email 對話紀錄 → 援引條號與雇主協商 → 撥 1955 勞工諮詢專線 → 向當地勞工局正式申訴。
Q8雇主排班與夜校上課衝突怎麼處理?▾
提供書面上課時段表給雇主、明確援引兒少法第 35 條請求協調排班,協商不成走勞工局申訴。
Q9雇主申請少年員工進修獎勵要多少錢?▾
申請本身免費,僅需備齊員工進修紀錄與成效報告,各縣市勞工局網站可下載申請表。
Q10怎麼證明雇主拒絕保障進修?▾
對話截圖(LINE/Email/簡訊)、排班表、薪資單時段對照、同事證詞,這些就是有效證據。
Q11兒少法第 35 條 vs 勞基法第 45 條差在哪?▾
勞基法第 45 條管「能不能僱用」(年齡門檻),兒少法第 35 條管「僱用後的進修保障」,前者進場門檻、後者場內權利。
Q12兒少法第 35 條 vs 兒少法第 37 條建教合作有什麼差別?▾
第 35 條是一般少年員工的進修保障,第 37 條是建教生的書面契約保障,建教生兩條都受保障。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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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少法第 35 條 vs 勞基法第 45 條 vs 勞基法第 47 條 三條配套對照 | [ "條文", "規範對象", "核心內容", "違反後果" ] | [ [ "勞基法第 45 條", "未滿 15 歲者", "原則禁止僱用,國中畢業可例外", "雇主可處刑罰或罰鍰" ], [ "勞基法第 47 條", "童工(15-16 歲)", "工時上限與夜間工作限制", "違者依勞基法罰鍰" ], [ "兒少法第 35 條", "15 歲或國中畢業少年員工", "保障教育進修機會 + 獎勵機制", "可申訴,雇主納入評鑑紀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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