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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96 條

  1. 1.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
  2. 2.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公布行為人及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除情節嚴重,由主管機關移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歇業者外,命其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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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兒少福利法第96條為兒少不當場所工作罰則:父母放任罰2-10萬、雇主僱用罰6-30萬並命停業1-12個月,雙線並罰公布姓名。

Q · 17歲打工被檢舉,父母跟雇主各會被罰多少?

依兒少福利法第96條,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放任兒少在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等不當場所工作者,處2-1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雇主或誘迫者處6-30萬元罰鍰、公布行為人及場所負責人姓名、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命停業1-12個月,情節嚴重者移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歇業。

白話解讀

「打工」兩個字在台灣文化裡幾乎是中性的,但對未滿 18 歲的人來說,「在哪打工」是法律上的紅線。第48條禁止父母放任、禁止任何人僱用或誘迫兒少在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等場所當侍應,或從事危險、有害健康的行為。處罰是兩面打:父母二到十萬加公布姓名;雇主或誘迫者六到三十萬加公布姓名加限期改善加不改善停業一個月到一年。比第95條重得多,因為這已經不是「進入」而是「在裡面工作」,受傷害的程度高一個層級。雇主的「停業一到十二個月」這條尾巴是真正的痛點,罰錢可能還能咬牙撐過,停業整年很多店直接倒閉。

法律定性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6條為兒少不當場所工作之罰則條文,分二項分別針對父母監護人放任與雇主誘迫兩種違規態樣,建立罰鍰、公布姓名、限期改善、停業歇業之四層級處罰結構,是兒少勞動保護體系中最具威嚇力的場所限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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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夜市攤位請 16 歲學生幫忙顧攤算違反嗎?

看攤位賣什麼。如果是賣鞋子、衣服、夾娃娃這種,不算。但如果攤位賣含酒精飲料、香菸、檳榔、刀具,就可能落入「危險、有害健康行為」範圍。內行人提示:勞動部對未滿 16 歲的童工有額外保護(工時、夜間工作禁止),15 歲以下幾乎不能合法工作(除少數家庭內輕工作和演藝活動),這層比兒少法第48條更前面,雇主常忽略。

Q2如果應徵者偽造身分證說自己 18 歲,雇主真的還會被罰嗎?

會,但可以爭取減輕。實務上看「雇主是否盡注意義務」:你有沒有要求出示證件?有沒有比對面相?有沒有保留證件影本?有沒有定期複查?有完整 SOP 紀錄的雇主,在訴願階段有很大機率被認定無故意過失而免罰或減輕。內行人提示:保留應徵時的影像紀錄(如有監視器)是最強的防禦證據,能直接證明你曾要求查驗。

Q3兒少福利法第96條是什麼?

兒少不當場所工作罰則。父母放任罰2-10萬、雇主僱用罰6-30萬加停業1-12個月,雙方都公布姓名。

Q4兒少不當場所指哪些?

依第48條第2項: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有礙身心健康場所等主管機關認定不適合兒少工作之場所。

Q5「公布姓名」是公布在哪裡?

主管機關公報、官方網站、地方政府公告欄。對雇主衝擊比罰錢還大,等同被產業圈點名。

Q6「侍應」工作具體指什麼?

在酒家、酒吧等場所從事陪侍、勸酒、陪伴客人等接客服務工作。單純清潔、收銀不在此範圍。

Q7雇主收到處分要怎麼救濟?

30日內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社會局提訴願,重點是舉證已盡身分查驗義務(證件影本、面試影像、簽署聲明)。

Q8父母收到罰鍰要怎麼處理?

30日內提訴願,舉證「不知情」或「發現後立即制止」。同時主動參加親職教育輔導(第102條)爭取輕罰。

Q9怎麼證明已盡身分查驗義務?

三件套:(1)應徵者簽署成年聲明 (2)保留身分證影本 (3)定期複查紀錄。有監視器影像更強。

Q10限期改善具體要做哪些事?

(1)解雇所有未成年員工 (2)建立查驗 SOP 並備查 (3)教育訓練紀錄 (4)定期向社會局回報改善進度。

Q11第96條 vs 第95條差在哪?

95條罰兒少「進入」場所(父母1-5萬、雇主未罰),96條罰兒少「在場所工作」(父母2-10萬、雇主6-30萬加停業)。工作比進入重得多。

Q12第96條 vs 勞基法第45條(童工)差在哪?

勞基法管「年齡與工時保護」(15歲以下原則禁工作、童工每日不超8小時),兒少法第96條管「場所限制」(即使滿16歲也不能在酒家工作)。兩條獨立並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rticle_95article_96article_97
違規主體父母或兒少進入場所父母放任或雇主僱用工作供應毒品酒類或誘導吸毒
父母罰鍰1-5萬2-10萬無父母項
雇主/行為人罰鍰無雇主項6-30萬6-60萬
停業條款1-12個月1個月-1年
公布姓名雇主姓名父母與雇主雙方雇主姓名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児童福祉法 第34条第1項第4-6号(児童に淫行をさせる行為等の禁止)+ 労働基準法 第62-63条
🇰🇷 韓國청소년 보호법 第29-30條(청소년 고용 금지업소 및 출입제한)
🇨🇳 中國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61條(禁止組織、誘騙未成年人從事危害身心健康活動)+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國務院令第364號)
🇩🇪 德國Jugendarbeitsschutzgesetz §§ 6-7(青少年勞動保護法 - 禁止僱用未滿18歲於有害場所)
🇫🇷 法國Code du travail Articles L4153-1 et L7124-1(未成年人禁止工作類型)
🇺🇸 美國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29 USC § 212 + Hazardous Occupations Orders(HO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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