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法應受處罰者,除依本法處罰外,其有犯罪嫌疑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根據兒童福利法第51條規定,對於符合本法受到處罰的情形,除了依照本法進行處罰外,若有犯罪嫌疑者,應將案件轉交給司法機關處理。這表示當兒童福利法所涉及的行為涉及犯罪懷疑時,需要由司法機關來處理,並根據刑法的相關法條進行裁決。 資料來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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