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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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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小組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評鑑小組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如果召集人無法出席會議,則可以由召集人指定的委員擔任主席代理。這表示在評鑑小組會議中,主席的身份由召集人擔任,但如果召集人無法出席,可以由召集人指定的委員代理主席職務。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評鑑小組能夠順利進行開會和討論,即使召集人無法參加會議。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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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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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第 5 條規定:「評鑑小組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