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應針對兒童、少年及其家庭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提供下列服務: 一、兒童及少年之認知、情緒(感)、心理及行為輔導。 二、兒童及少年就學、就業等之心理輔導及諮詢。 三、兒童、少年及其家庭親職教育、親子關係諮詢輔導及相關處遇。 四、兒童及少年福利諮詢、轉介。 五、其他必要之服務。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 24 條規定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應提供以下服務: 1. 兒童及少年之認知、情緒(感)、心理及行為輔導。 2. 兒童及少年就學、就業等的心理輔導和諮詢。 3. 兒童、少年及其家庭的親職教育、親子關係諮詢輔導以及相關處遇。 4. 兒童及少年福利的諮詢和轉介。 5. 其他必要的服務。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 24 條,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應提供兒童和少年的心理、情緒、認知和行為輔導。這包括幫助他們處理心理問題,情緒困擾,認知發展和行為問題。此外,機構還應該提供兒童和少年在就學和就業方面的心理輔導和諮詢。這有助於他們解決學習或職業方面的困難並做出適當的決策。機構還應該提供親職教育和親子關係諮詢輔導,幫助兒童、少年和他們的家庭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和家庭環境。此外,機構還應該提供兒童和少年福利的諮詢和轉介,以及其他必要的服務。 舉例來說,一個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可以提供情緒困擾的兒童和少年心理輔導,幫助他們理解和處理自己的情緒。此外,機構還可以提供有關就學選擇的諮詢服務,幫助兒童和少年做出適合自己的學習計劃。另外,機構還可以提供親職教育和親子關係諮詢輔導,幫助家長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並提供家庭支持。最後,機構還可以提供兒童和少年福利的諮詢和轉介服務,幫助他們獲得更多的福利資源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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