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施行細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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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憑國民身分證或政府核發足以證明老人身分之證件,享受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之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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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老人福利法施行細則第6條的規定,老人憑國民身分證或政府核發足以證明老人身分之證件,可以享受老人福利法第25條規定的優待。這意味著老人可以根據他們的身分證或相關證件來申請並享受老人福利法所提供的福利。根據此規定,老人可以獲得法定的優待,包括各種老人福利法所規定的福利措施和福利待遇。
- 核名詞
- 第二十五條條文
- 老人福利法 第 25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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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