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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70年金保險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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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身心障礙者經濟安全保障,採生活補助、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照顧者津貼、年金保險等方式,逐步規劃實施。
  2. 2.前項年金保險之實施,依相關社會保險法律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0條確立經濟安全四大支柱:生活補助、日間及住宿照顧補助、照顧者津貼、年金保險,逐步規劃實施,年金部分依社會保險法律辦理。

Q · 沒工作過的身障者將來能領年金嗎?

能。國民年金身障年金接住沒繳勞保的人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0條第二項,年金保險屬四大經濟安全支柱之一,實施依相關社會保險法律辦理。沒繳過勞保的身心障礙者,符合條件可請領國民年金的身心障礙年金(國民年金法第33條以下)。關鍵是年金不會自動發放,必須在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後主動向勞保局申辦。

白話解讀

如果你家裡有身心障礙的成員,你大概很清楚一件事:照顧一輩子的成本不是月月一筆固定數字,是會隨著年齡、病程、失能程度層層加碼。這條法律不是給你具體金額,它是台灣對身心障礙者經濟安全的「總路線圖」:四條腿同時走,包括平時的生活補助、日間照顧或住宿機構的補助、給家庭照顧者的津貼、以及失能或退休後的年金保險。注意「逐步規劃實施」這幾個字,這代表這四條腿不是一次到位,是分階段推進的政策承諾。具體每一條腿能領多少、怎麼領,要往下看第七十一條(直轄市、縣市層級的具體經費補助)和各社會保險法律(國民年金、勞保失能年金)。這條的價值不在告訴你領多少,而是告訴你:法律已經承認照顧責任不能只壓在家屬身上,國家必須分擔。

法律定性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0條為身心障礙經濟安全的總綱領性規範,明定國家應採生活補助、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照顧者津貼、年金保險四種方式,逐步規劃實施經濟支持體系;其中年金保險部分依國民年金法、勞工保險條例等社會保險法律辦理。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弟弟是重度障礙從沒工作過,他將來能領年金嗎?

可以。本條第二項把年金保險納入經濟安全支柱之一,具體適用國民年金法。沒繳過勞保的身心障礙者,符合條件就能領國民年金的身心障礙年金(國民年金法第33條以下)。內行人提示:年金不會自動發放,必須主動向勞保局申辦,建議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後就先問勞保局窗口,把醫療證明先準備好。

Q2「照顧者津貼」是什麼?我辭職照顧家人能領嗎?

本條第一項把照顧者津貼列為四大支柱之一,意思是國家承認家屬照顧勞動的價值,地方政府應規劃補助。實際領取條件各縣市不同,多數要求被照顧者重度以上、家屬未領機構安置補助、家庭收入符合標準。內行人提示:很多縣市的照顧者津貼是條件式的,搞錯申請時機會被認定不符資格,先到社會局處問清楚自家狀況屬於哪一類再決定。

Q3縣市政府說沒預算拒絕我的補助申請,這合法嗎?

不合法。本條使用「應」字,代表這是國家義務,地方政府不能用沒預算推託,最多只能調整金額和節奏。符合資格卻被拒絕,可提訴願(訴願法第14條,30天內),並同時向監察院陳情。內行人提示:拒絕公文一定要拿到書面版,口頭拒絕在訴願程序中很難當證據。

Q4身心障礙者有哪些補助?

依本條分四大支柱:生活補助、日間及住宿照顧補助、照顧者津貼、年金保險,可能同時符合多項但須分別申辦。

Q5照顧者津貼是什麼?

國家承認家屬照顧勞動價值的補助,列為本條四大支柱之一,資格與金額各縣市不同。

Q6身心障礙年金是什麼?

本條第二項的年金保險支柱,沒繳勞保走國民年金身障年金,有勞保走勞保失能年金。

Q7經濟安全四大支柱是什麼?

生活補助、日間及住宿照顧補助、照顧者津貼、年金保險,是本條建立的身心障礙經濟支持總路線圖。

Q8身心障礙補助怎麼申請?

對照四大支柱檢視缺漏,生活與照顧補助到社會局處申辦,年金向勞保局申辦。

Q9身心障礙年金去哪裡申辦?

向勞保局申辦,先備齊身心障礙證明與醫療證明,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路徑不同。

Q10照顧者津貼怎麼領?

到所在地社會局處確認被照顧者障礙程度、是否同領機構補助、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標準。

Q11縣市政府拒絕補助怎麼辦?

要求書面理由,30日內提訴願(訴願法第14條),並可向監察院陳情,引用本條主張國家義務。

Q12身心障礙補助 vs 長照給付 差在哪?

本條對象是身心障礙者,長照法對象是失能者(含老人),同家庭可兩軌並用不互斥。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支柱對象申辦窗口依據下位法
生活補助符合資格之身心障礙者本人社會局處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日間及住宿照顧補助使用日照或住宿機構者社會局處本法第71條及各縣市補助規定
照顧者津貼家屬照顧者(條件式)社會局處各縣市照顧者津貼規定
年金保險未投保勞保走國民年金、有勞保走勞保勞保局國民年金法、勞工保險條例

對象

生活補助
符合資格之身心障礙者本人
日間及住宿照顧補助
使用日照或住宿機構者
照顧者津貼
家屬照顧者(條件式)
年金保險
未投保勞保走國民年金、有勞保走勞保

申辦窗口

生活補助
社會局處
日間及住宿照顧補助
社會局處
照顧者津貼
社會局處
年金保險
勞保局

依據下位法

生活補助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日間及住宿照顧補助
本法第71條及各縣市補助規定
照顧者津貼
各縣市照顧者津貼規定
年金保險
國民年金法、勞工保險條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障害者総合支援法 + 国民年金法(障害基礎年金)
韓國장애인복지법 + 장애인연금법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社会保障章)
德國SGB IX(Rehabilitation und Teilhabe)+ SGB XII(Eingliederungshilfe / Grundsicherung)
法國Code de l'action sociale et des familles(AAH - Allocation aux adultes handicapés)
美國Social Security Act Title XVI(SSI)+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2

(0860418 全文修正)

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者,不得核發零售商店、攤販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國民住宅、停車位之使用執照。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強制收回,並優先出售或出租予其他身心障礙者。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條文中引敘之條次配合修正。   二、增定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強制收回之規定。

(0960605 全文修正)

身心障礙者經濟安全保障,採生活補助、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照顧者津貼、年金保險等方式,逐步規劃實施。   前項年金保險之實施,依相關社會保險法律規定辦理。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四十五條移列,文字酌作修正。   二、為保障身心障礙者之經濟安全,爰修正以俾逐步建立身心障礙者之經濟安全。   三、增列第二項規定有關年金保險之實施,依相關社會保險法律規定辦理。

  • 保險法法規
(0860418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條文中引敘之條次配合修正。   二、增定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強制收回之規定。

(0960605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四十五條移列,文字酌作修正。   二、為保障身心障礙者之經濟安全,爰修正以俾逐步建立身心障礙者之經濟安全。   三、增列第二項規定有關年金保險之實施,依相關社會保險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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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70 條規定:「身心障礙者經濟安全保障,採生活補助、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照顧者津貼、年金保險等方式,逐步規…」(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7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70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6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