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40條,當被保險人死亡時,將依照該人當月的投保金額給予十五個月的喪葬津貼。喪葬津貼將由支出殯葬費用的人領取。
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十五個月。 前項喪葬津貼,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之。
立法理由參照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十五個月,前項喪葬津貼參照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之。至於請領手續於施行細則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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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十五個月,前項喪葬津貼參照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之。至於請領手續於施行細則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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