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人民團體法19理監事候選人資格

快速跳轉

上級人民團體理事、監事之當選,不限於下級人民團體選派出席之代表。下級人民團體選派出席上級人民團體之代表,不限於該團體之理事、監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人民團體法第19條規定了理監事候選人的資格。根據該條規定,上級人民團體的理事、監事當選不限於下級人民團體選派出席之代表。同樣地,下級人民團體選派出席上級人民團體的代表也不限於該團體的理事、監事。這意味著上級人民團體的理事、監事以及下級人民團體選派的代表都有機會成為理監事的候選人。 資料來源:人民團體法 參考資料:上述法條本身

立法沿革 2

(0310124 制定)

現行法令關於人民團體組織之規定,與本法不牴觸者,仍適用之。

(0780120 全文修正)

上級人民團體理事、監事之當選,不限於下級人民團體選派出席之代表。   下級人民團體選派出席上級人民團體之代表,不限於該團體之理事、監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參照教育會法第二十三條、農會法第二十條、漁會法第二十一條,明定上級人民團體理監事以及下級人民團體選派出席上級人民團體代表之範圍。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310124 制定)

現行法令關於人民團體組織之規定,與本法不牴觸者,仍適用之。

(0780120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參照教育會法第二十三條、農會法第二十條、漁會法第二十一條,明定上級人民團體理監事以及下級人民團體選派出席上級人民團體代表之範圍。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人民團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人民團體法第 19 條規定:「上級人民團體理事、監事之當選,不限於下級人民團體選派出席之代表。下級人民團體選派出席上級人民團體…」(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人民團體法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人民團體法第 1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7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