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各分會、支會每年定期徵求會員一次,省分會由內政部協助辦理,直轄市分會及縣 (市) 支會由當地政府協助辦理。
根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第20條,在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內,各分會、支會每年都需要進行一次會員徵求活動。省分會的徵求活動由內政部協助辦理,而直轄市分會及縣(市)支會的徵求活動則由當地政府協助辦理。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內政部官方網站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