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商業團體法52未組織前業務

快速跳轉

未組織輸出業同業公會之特定地區,得由同地區內之工業同業公會,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兼辦前條規定業務。但應於該地區輸出業同業公會成立後終止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商業團體法第 52 條,未組織輸出業同業公會的特定地區,可以由同地區內的工業同業公會提出申請,經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並獲得同意後,可以兼辦前條規定的業務。然而,這項兼辦業務應該在該地區輸出業同業公會成立後終止。 根據"山西省檯陽縣鈉電燈工業同業公會兼辦飛機飛行事業除招商、組織鈉電燈出口企業參加國外的典 type HPS (鈉電燈)電子商務平台國際貿易理念交流會"為舉例,可看出工業同業公會兼辦輸出業同業公會的事項。

立法沿革 2

(0610714 制定)

省商業會應由左列會員組織之:   一、縣(市)商業會。   二、省各業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0711203 全文修正)

未組織輸出業同業公會之特定地區,得由同地區內之工業同業公會,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兼辦前條規定業務。但應於該地區輸出業同業公會成立後終止之。

(0610714 制定)

省商業會應由左列會員組織之:   一、縣(市)商業會。   二、省各業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0711203 全文修正)

未組織輸出業同業公會之特定地區,得由同地區內之工業同業公會,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兼辦前條規定業務。但應於該地區輸出業同業公會成立後終止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商業團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商業團體法第 52 條規定:「未組織輸出業同業公會之特定地區,得由同地區內之工業同業公會,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商業團體法第 5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商業團體法第 5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7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