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 第 8 條(設立人數)
合作社非有七人以上,不得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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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合作社法第8條的規定,合作社必須由七人以上組成才能被設立。這表示在合作社的設立過程中,必須確保有足夠的人數參與,才能合法地成立一個合作社。如果成立合作社的人數不足七人,則該合作社的設立將不符合法律規定。這條規定旨在確保合作社能夠擁有足夠的人力資源和參與度來進行有效的合作活動。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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